珠海校区,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2〕13号)要求,学校拟选派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修读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为2-3年,被录取人员将获澳门高等教育基金奖学金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2022/2023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见《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1)。
三、申请材料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4.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5.所在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四、申请时间
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录取
教育部港澳台办将会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确定候选名单,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计划于2022年7月公布,澳门高校将通知开学报到事宜,报到时间一般为2022年8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珊珊
地 点:新蒲校区行政楼422
电 话:0851-28643569
附件:1.2022/2023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
2.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