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贵州省地方公派新加坡高水平大学访问学者项目方案》,我校将组织开展该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人数:30人左右;
(二)留学期限:3-12个月;
(三)留学院校: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新加坡高水平院校;
(四)优先资助学科及专业:紧密结合国家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中心、实验室选派;重点支持计算机、大数据、药学、医学、农学、理学、工程类专业(新能源、新材料、土木、化工、机械、环境、建筑、电工等)等。
二、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工作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申请年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学历:须拥有教育部认可硕士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4.外语要求: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或达到外方大学的要求;
5.其他要求:须为我省高等院校在职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或省内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职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硕士学历申请者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职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学历申请者无工作年限要求;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获得本项目资助者,博士毕业后须在我省服务2年以上。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奖学金资助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四、遴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本科院校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5人;
(二)优先选派:已获得新加坡高水平院校邀请函的申请者优先派出;其他申请者可先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获得邀请函,经我厅审核后再派出;
(三)获得新加坡以外其他国家高水平院校邀请函的青年学者,可申报本项目资助,由省教育厅评审确定资助人员。
五、资助费用
资助标准为2200新币/人/月,资助内容为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用于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 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六、申报材料
(一)《遵义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原件(见附件1)及扫描件;
(二)《2023年贵州省地方公派新加坡高水平大学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原件(单位推荐意见不填)(见附件2)及word文档;
(三)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
(六)国外大学邀请函复印件及扫描件(若有);
(七)中英文简历复印件及PDF件(各不超过两页)。
七、受理工作
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国际合作处。《遵义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扫描件,《2023年贵州省地方公派新加坡高水平大学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word文档,中英文简历PDF件,其它申报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命名:姓名+学院+材料名称)发送至邮箱985871965@qq.com。
八、评审及录取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本项目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属实;相关材料及表格是否填写完整、规范等。省教育厅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审核,最终录取名单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受理方式
受理地点:国际合作处外事科行政楼422
受理时间:2023年6月12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珊珊
电话:0851-28643569
附件:
1.遵义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2.2023年贵州省地方公派新加坡高水平大学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处
2023年5月16日